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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干部退出机制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3-12-19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为贯彻落实《学生干部自律公约》,切实做好学生干部管理工作, 建设一支胸怀理想、心系同学、品学兼优、作风扎实的学生骨干队伍, 共同维护组织形象,更好履行工作职责,特制定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干部退出机制,凡违反以下条款之一的,自动退出学生组织,不得(再次)担任学生干部,望全体学生干部严格执行。

( 一) 言行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或从事反党、反国家、反社会主义 活动;不服从上级党、团组织领导的。

(二) 出现夜不归宿、打架斗殴、酗酒滋事等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的; 受到院级 (含) 以上通报批评、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。

(三) 在网络媒体上肆意发布各类不当言论的。

( 四) 考试作弊或连续挂科的。

(五) 假借社团活动、会议、工作等原因,请假、旷课、迟到、不参加或不完成正课及实践等教学活动的。

(六) 辱骂、体罚或变相体罚他人,向他人索要财物、请客或变相 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的。

(七) 假以社团名义从事损公肥私、假公济私等事宜的。

(八) 拒不履行学生干部本分,不服从各级管理或在社团工作中不按相关规定执行,出现重大事件或影响恶劣的。

(九) 做事不公道、不作为、不讲团结、不敢担当的。

(十) 在生活作风方面出现问题或影响恶劣的。

(十一) 违反学校《无烟校园建设方案》,在公共场合吸烟,多次 劝导不改的。

(十二) 其他经过团总支、学管办认定为违反《学生干部自律公约》和《退出机制》行为的。